根據2024年(nian)度內(nei)審工(gong)作(zuò)計(ji)劃,2024年(nian)7月至8月,對我(wo)所2020年(nian)9月至2024年(nian)5月的(de)長(zhang)興島外場(chang)補助情況進(jin)行了(le)專(zhuan)項(xiang)審計(ji)。相關問題已整改完成(cheng)。
現(xian)将整改情況予以(yi)公(gōng)示。
附件:整改情況
公(gōng)示期限(xian)爲(wei)2024年(nian)10月8日(ri)至10月14日(ri)。
對整改情況如有(yǒu)異議,請(qing)自公(gōng)示之(zhi)日(ri)起通(tong)過(guo)電(dian)話(hua)、電(dian)子(zi)郵(you)件或書面形式(shi),向監審處反映,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昰(shi)。
聯(lian)係(xi)方(fang)式(shi):84379978 changliu@dicp.ac.cn